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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资申报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ylbzj -/2023-1130002 公文目录:相关政策 发文日期:2023年11月30日 文章来源: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3年11月30日

双柏县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双柏县税务局关于做好2024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缴费工资申报工作的通

 

各参保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五部委关于优化调整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试点工作,做好2024年度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工资(以简称缴费工资)申报工作。现将《楚雄州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楚雄州税务局关于做好2024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资申报工作的通知》(楚医保〔202342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思想高度重视。今年是优化调整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的第一年,缴费工资申报直接关系到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各参保单位要高度重视,确保申报工作有序进行。

二、申报高效完成。各参保单位按本通知要求及时开展缴费工资基数申报工作,并对缴费工资基数申报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对瞒报、虚报或者故意提供虚假材料的参保单位和个人,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参保单位在申报工资基数工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医保、税务工作人员。

双柏县医保局联系电话:0878—7823626

双柏县税务局联系电话:08787712298

附件:楚雄州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楚雄州税务局关于做好2024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资申报工作的通知

 

 

 

双柏县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双柏县税务局

20231130

 

 

 

 

 

 

 

 

 

 

 

 

 

 

 

楚雄州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楚雄州税务局关于做好2024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缴费工资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医疗保障局、税务局,州本级各参保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五部委关于优化调整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试点工作,做好2024年度楚雄州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工资(以下简称缴费工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4年缴费工资申报时间和方式

2024年度缴费工资集中申报时间从20231125日起至20231225日,新的缴费工资从202411日开始执行,执行时间至20241231日。各单位职工由参保单位直接向税务部门申报缴费工资,按2022年省全口径社平工资(6906元)进行保底封顶后,生成缴费基数。退休人员缴费工资一并向税务部门申报,并以生成的缴费基数按规定划拨个人账户;以灵活就业人员方式参保的,由参保人自行向税务部门申报缴费工资,按2022年省全口径社平工资(6906元)进行保底封顶后,生成缴费基数。灵活就业退休人员缴费工资由本人持上年度11—12月工资流水或人社部门出具的上年度12月工资证明到医保窗口进行申报,生成缴费基数并按规定划拨个人账户。

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职工个人缴费工资构成

(一)在职职工缴费工资构成

1.机关单位:

基本工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

规范后津贴补贴: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改革性补贴(原改革性补贴、2016年改革性补贴)。

国家统一津贴补贴(纳入退休待遇项目):警衔津贴、海关津贴、艰边津贴、高海拔折算工龄补贴等。

年终一次性奖金。

事业单位:

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

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政策内奖励性绩效工资、改革性补贴(原改革性补贴、2016年改革性补贴)、一个月基本工资额度。

国家统一津贴补贴(纳入退休待遇项目):特教津贴、艰边津贴、教龄津贴、护龄津贴、特级教师津贴、高海拔折算工龄补贴等。

3.企业单位:缴费工资按照《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核定和稽核工作的通知》(云劳社〔20056号)规定的《全省参保单位工资总额组成的具体范围》核定。

(二)退休人员缴费工资构成

退休人员缴费工资为社保部门核定的养老金(退休待遇),不含原单位自行发放的各种补助和退休人员享受的企业年金。

(三)相关情况说明。

1.医疗保险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补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生育保险计提基数参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执行。

2.计提基数不包括:公务员绩效奖金、2017年增加改革性补贴部分、2017年事业单位增加奖励性绩效工资、车改补贴和不属于普遍发放的特殊岗位津贴。

3.退休人员基数不包括:新增改革性补贴、新增生活补贴、职业年金、州(市)级统筹外待遇项目。

4.缴费基数申报完成后,原则上执行年度内不再变更。

三、有关要求

(一)今年是优化调整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的第一年,缴费工资申报直接关系到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各县市医保、税务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确保2024年缴费工资基数申报工作有序进行、按要求完成。

(二)请各参保单位按本通知要求及时开展缴费工资申报工作,并对缴费工资申报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对瞒报、虚报或者故意提供虚假材料的参保单位和个人,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附件:工资申报操作流程

 

 

楚雄州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楚雄州税务局

20231123日   

 

 

 

 

 

 

 

 

 

 

 

 

 

 

 

 

 

 

工资申报操作流程

 

社保费管理客户端操作篇

进入社保费管理客户端,在功能菜单列表选择缴费工资申报——月度缴费工资申报模块,进入后点击右上方橙色字样按险种申报缴费工资进行切换。(注:右上方橙色字样提示内容与当前界面显示内容相反,当前仅申报基本医疗保险工资基数,请注意选择切换。)

 

 

月度缴费工资申报模块,可选择单个职工缴费工资申报或批量职工缴费工资申报。单个职工工资申报:输入名字或身份证号点击查询,修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资及生效年月(2024-01),勾选数据,点击提交申报即可。

 

 

批量职工工资申报:点击下载参保职工按钮下载参保职工列表,在Excel表格中修改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资及生效年月(2024-01),为避免其他险种的基数及生效时间被改变须清空表中的其他险种相应数据。保存表格后点击添加——外部文件导入按钮进行导入,完成后点击提交申报按钮。(注:为确保数据准确性,完成缴费工资申报后请到申报记录模块查看申报明细。)

 

 

 

云南省电子税务局操作篇

进入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电子税务局,进入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模块,在左侧功能菜单选择社保费申报模块,点击右侧列表单位社保费缴费工资日常申报(按险种)在线办理模块进入,选择主管税务机关,点击模板下载按钮下载单位社保费缴费工资预填报(按险种)导入模板,在Excel表格中完善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姓名、人员编码、征收项目、征收品目、新缴费工资、生效年月起(2024-01)等信息,保存表格后点击导入按钮进行导入,完成后点击提交按钮。(注:为确保数据准确性,完成缴费工资申报后请到缴费工资申报记录模块查看申报明细。)

 

 

 

 

 

灵活就业人员操作篇(退休人员除外)

手机搜索云南省电子税务局微信公众号并关注,点击业务办理进入首页,首次进入请点击右下角我的进入注册账号,输入准确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有效密码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选择账号密码、短信验证、刷脸任意一种方式进入

 

 

 

 

进入后点击首页社保费缴纳,本人缴费选择灵活就业缴费基数确认系统自动带出个人信息、代他人缴费选择灵活就业缴费基数确认(代办)填写代缴人信息点击下一步,勾选对应参保信息点击下一步,修改生效年月(2024—01)、选择缴费基数档次,勾选信息后点击确认申报。   

 

 

 

 

基数申报成功后返回社保缴费功能列表,本人缴费选择自主缴费、代他人缴费选择代他人缴费进入,选择费款所属期后点击查询核定信息,勾选缴费险种点击下一步,核对金额无误后点击确认缴款,选择云闪付、微信支付、微信二维码支付等任意一种方式缴费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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